2010年9月2日 星期四

憲法法庭

二O一O年七夕情人節,選擇請假去司法院,內心感到無比充實,以往只能在課本上看到的圖片,這天卻踏入實際的現場。一起來認識一下憲法法庭吧!

           拍攝地點:司法院

    雖然用手機拍攝,但還是用力的將十五位大法院的座位拍下來囉。



聲請人和關係人為當事人。
           這是發言台的位置。

根據我國憲法規定,憲法法庭由大法官組成其主要的功能如下
1.審理總統、副總統彈劾案(須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1/2以上提議,全體委員2/3以上決議,才可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。)
2.審理政黨違憲解散的案件
不過,截至目前,憲法法庭尚上述兩類聲請案件。
3.另外,審理解釋案件可準用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的程序行言詞辯論
為使大法官審理解釋案件的功能更為提升,82年2月3日修正公布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,大法官審理解釋案件,必要時也可以準用憲法法庭開庭的規定,進行言詞辯論。透過法庭辯論程序的公開呈現,不但使案件之爭點及論證更明晰,且有助於強化釋憲功能。
迄今行言詞辯論之釋憲案件計有下列6件,共開庭11次:
1.82年12月23日大法官首次就政府公債問題,於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334號解釋);
2.84年10月19日、同年11月2日就檢察官定位和賦予羈押權是否違憲案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392號解釋);
3.85年10月16日、同年11月1日就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是否違憲案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419號解釋);
4.86年12月5日就集會遊行法是否違憲案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445號解釋);
5.93年10月14日就「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」釋憲案暫時處分部分行言詞辯論、同年10月27日及29日就本案部分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585號解釋);
6.94年7月27日、同年7月28日就戶籍法關於強制捺指紋案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603號解釋)。


以上資料,由司法院專業的人員導覽及參閱司法院網站。

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

日本怪獸家長盛行 學校不勝其擾老師請病假

資料來源:奇摩新聞2010/03/23賴秀如
(法新社東京23日電) 要求日托中心為家長提供早餐、學校提供洗衣和剪指甲服務、要老師來接學生─這些都是日本所謂「怪獸家長」(monster parents)的部分要求。
家長們過份無理的要求越來越多,讓老師的壓力指數破表創下紀錄,也導致東京市政府必須出版手冊,教老師如何應付「怪獸家長」。
東京公立學校超過6萬名老師和其他工作者在3月底前,都會收到一本教戰手冊。這是東京市耗費1000萬日圓(11萬美元)經費的計畫。
一名東京女教員說,她的小學好多人抱怨(怪獸家長)。
這名女教員說,一個媽媽在早上7點半打電話來學校,嘮嘮叨叨了2個小時。有一天她問學校老師:「你們為什麼讓我的小孩在其他學童面前說話?我們家小孩不喜歡發表演說......。」
這名要求匿名的老師表示,這些家長只看重自己的小孩,要求老師對他們特別重視。
教育評論家尾木直樹(Naoki Ogi)對媒體口中的「怪獸家長」進行一項研究,並表示這背後的問題在於2000年初期,日本教育界引進了商業原則。
許多市政府現在讓家長選擇他們的小孩要進哪個學校,而不是像以前那樣依學區規範,這讓學校競相爭逐學生入學。
尾木告訴法新社,日本是全世界出生率最低的國家之一,這樣的結果就導致「教育變成一種商品」。
他說,在百貨公司,顧客就是金錢,買方對賣方有絕對的優勢,而在學校,家長就是買方。
即使日本皇族都受到仔細檢視。日本皇室本月稍早宣布皇太子妃的獨生女因為被「喧鬧的男孩們」捉弄得精神焦慮,不得不缺課。
結果一家雜誌頭條就問道:請問雅子妃是不是怪獸媽媽?因為皇室發言人是否說了太多學校的問題,引起爭議,雅子妃頓時成為箭靶。
尾木從全日本的教育家和家長處,蒐集了700多個怪獸家長案例。
他的調查發現,一名老師被家長要求每天早上赴學生家,接學生上學。另一名老師被要求每天要查看天氣預報,告訴學生隔天是否要帶傘。
有些學校被迫要為學生洗運動服,剪指甲,或為了某個特定小孩沒有很多照片出現在年報上,必須整本重編。
一名母親質疑自己的小孩是否打破學校窗戶,因為他丟出去的石頭跟他撿來的不一樣,她為了必須向公司請假來了解這件事,要求學校賠償工資損失。
尾木說,他問了一名被學生母親要求在學校旅遊日當天,為她小孩帶午餐的小學老師。這個老師果真帶了午餐,因為她擔心要不這樣做,小孩就無法參加校外旅遊。尾木表示,這正是「怪獸父母」拿小孩當人質,對老師予取予求的案例。
日本政府資料顯示,教師受到心理壓力無法到學校的數字,在過去10年間上升了三倍之多,已經有63%的老師請病假。(譯者:中央社賴秀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