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日 星期四

憲法法庭

二O一O年七夕情人節,選擇請假去司法院,內心感到無比充實,以往只能在課本上看到的圖片,這天卻踏入實際的現場。一起來認識一下憲法法庭吧!

           拍攝地點:司法院

    雖然用手機拍攝,但還是用力的將十五位大法院的座位拍下來囉。



聲請人和關係人為當事人。
           這是發言台的位置。

根據我國憲法規定,憲法法庭由大法官組成其主要的功能如下
1.審理總統、副總統彈劾案(須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1/2以上提議,全體委員2/3以上決議,才可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。)
2.審理政黨違憲解散的案件
不過,截至目前,憲法法庭尚上述兩類聲請案件。
3.另外,審理解釋案件可準用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的程序行言詞辯論
為使大法官審理解釋案件的功能更為提升,82年2月3日修正公布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,大法官審理解釋案件,必要時也可以準用憲法法庭開庭的規定,進行言詞辯論。透過法庭辯論程序的公開呈現,不但使案件之爭點及論證更明晰,且有助於強化釋憲功能。
迄今行言詞辯論之釋憲案件計有下列6件,共開庭11次:
1.82年12月23日大法官首次就政府公債問題,於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334號解釋);
2.84年10月19日、同年11月2日就檢察官定位和賦予羈押權是否違憲案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392號解釋);
3.85年10月16日、同年11月1日就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是否違憲案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419號解釋);
4.86年12月5日就集會遊行法是否違憲案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445號解釋);
5.93年10月14日就「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」釋憲案暫時處分部分行言詞辯論、同年10月27日及29日就本案部分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585號解釋);
6.94年7月27日、同年7月28日就戶籍法關於強制捺指紋案行言詞辯論(釋字第603號解釋)。


以上資料,由司法院專業的人員導覽及參閱司法院網站。

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

日本怪獸家長盛行 學校不勝其擾老師請病假

資料來源:奇摩新聞2010/03/23賴秀如
(法新社東京23日電) 要求日托中心為家長提供早餐、學校提供洗衣和剪指甲服務、要老師來接學生─這些都是日本所謂「怪獸家長」(monster parents)的部分要求。
家長們過份無理的要求越來越多,讓老師的壓力指數破表創下紀錄,也導致東京市政府必須出版手冊,教老師如何應付「怪獸家長」。
東京公立學校超過6萬名老師和其他工作者在3月底前,都會收到一本教戰手冊。這是東京市耗費1000萬日圓(11萬美元)經費的計畫。
一名東京女教員說,她的小學好多人抱怨(怪獸家長)。
這名女教員說,一個媽媽在早上7點半打電話來學校,嘮嘮叨叨了2個小時。有一天她問學校老師:「你們為什麼讓我的小孩在其他學童面前說話?我們家小孩不喜歡發表演說......。」
這名要求匿名的老師表示,這些家長只看重自己的小孩,要求老師對他們特別重視。
教育評論家尾木直樹(Naoki Ogi)對媒體口中的「怪獸家長」進行一項研究,並表示這背後的問題在於2000年初期,日本教育界引進了商業原則。
許多市政府現在讓家長選擇他們的小孩要進哪個學校,而不是像以前那樣依學區規範,這讓學校競相爭逐學生入學。
尾木告訴法新社,日本是全世界出生率最低的國家之一,這樣的結果就導致「教育變成一種商品」。
他說,在百貨公司,顧客就是金錢,買方對賣方有絕對的優勢,而在學校,家長就是買方。
即使日本皇族都受到仔細檢視。日本皇室本月稍早宣布皇太子妃的獨生女因為被「喧鬧的男孩們」捉弄得精神焦慮,不得不缺課。
結果一家雜誌頭條就問道:請問雅子妃是不是怪獸媽媽?因為皇室發言人是否說了太多學校的問題,引起爭議,雅子妃頓時成為箭靶。
尾木從全日本的教育家和家長處,蒐集了700多個怪獸家長案例。
他的調查發現,一名老師被家長要求每天早上赴學生家,接學生上學。另一名老師被要求每天要查看天氣預報,告訴學生隔天是否要帶傘。
有些學校被迫要為學生洗運動服,剪指甲,或為了某個特定小孩沒有很多照片出現在年報上,必須整本重編。
一名母親質疑自己的小孩是否打破學校窗戶,因為他丟出去的石頭跟他撿來的不一樣,她為了必須向公司請假來了解這件事,要求學校賠償工資損失。
尾木說,他問了一名被學生母親要求在學校旅遊日當天,為她小孩帶午餐的小學老師。這個老師果真帶了午餐,因為她擔心要不這樣做,小孩就無法參加校外旅遊。尾木表示,這正是「怪獸父母」拿小孩當人質,對老師予取予求的案例。
日本政府資料顯示,教師受到心理壓力無法到學校的數字,在過去10年間上升了三倍之多,已經有63%的老師請病假。(譯者:中央社賴秀如)

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

新聞:50件潮事物 改變人類10年路

50件潮事物 改變人類10年路
中國時報【楊明暐/綜合報導】更新日期: 2009/12/24 楊明暐/綜合報導

十年前,「黑莓」指的是一種水果;綠色純粹是一種顏色。十年來,某些新觀念、新發明,已徹底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,包括幾乎人手一隻的手機、以及將個人生活網路化的部落格、臉書,還有姊弟戀、有機生活等等,回顧十年路,可謂滄海桑田。
「美聯社」列出過去十年影響大家生活的五十件事物:
部落格、手機 串起快速人際鏈
機場:九一一事件後,上飛機得脫鞋檢查,不准帶瓶裝飲料。
另類醫療:針灸、草藥漸成主流。
應用軟體:蘋果iPhone能找到各種軟體處理事情。
嬰兒潮世代退休:瑪丹娜、麥可傑克森…漸漸凋零或亡故。
老化:人們不再介意年齡,想穿什麼就穿。
部落格:現在超過一億個。
黑莓機:從企業主管到家庭主婦都用得到。
讀書俱樂部:拜脫口秀女王歐普拉所賜,這種團體愈來愈多。
有線電視:正蠶食鯨吞無線電視市場。
數位相機:誰還在用底片?
名流文化:人們對名流八卦愈來愈感興趣,報導也越來越巨細靡遺。
手機:人手一支,但偷腥也愈來愈困難,不信去問老虎伍茲。
數位當道 「古狗」大師解千惑
名廚:十年來節目觀眾爆增。
連結:我們都被連結起來,老闆有電郵來就得回覆,除非您在南極。
和幼齒男交往的熟女(cougars):姐弟戀成了一種新現象。
卡駱馳(CROCS):這種膠鞋美第一夫人也穿。
跳舞:舞蹈比賽節目大行其道。
約會:網路讓人更容易認識陌生人。
數位視訊錄影機:不必再守著電視等節目了。
出糗娛樂當道:白爛電影《芭樂特》最為經典。
臉書:超過三億人在這個網站上交友作樂。
脂肪:過去十年,脂肪成了國家公敵。
美食家:大家對食物開始講究。
綠化:愈來愈重視環保。
Google:有問題?Google一下就知道了。
GPS:有了這個,想迷路也難。
直升機父母:過度關心子女,老在上空盤旋。
情色資訊易入手 變父母的夢魘
資訊超載:網路提供太多資訊了。
即時滿足:現代人沒耐性,想要什麼,立刻就要。
iPod:數位時代的象徵之一。
生活教練:任何事都有人教。
音樂劇:《紅磨坊》、《芝加哥》,音樂劇重返銀幕。
Netflix:這家DVD租借網站透過網路播送電影。
有機:人們對這種食物趨之若鶩。
孕婦裝:懷孕,也可以很美。
實境秀:真人演出的節目,觀眾超愛。
蕭條時尚:不景氣也反映在服飾上,黑色尤夯。
復古時尚:有些人開始懷念上個世紀。
情色簡訊:手機簡訊加上相機功能,父母的夢魘。
輕薄短小尤夯 吞世代不能小覷
星巴克:花四美元喝杯咖啡不貴。
刺青:很酷。
手機簡訊:不必長篇大論,愈簡單愈好。
電視螢幕:有些愈來愈大愈薄,但用iPod小螢幕看電影也很棒。
吞世代(‘Tween)文化:少年和青少年族群,消費力驚人。
推特(Twitter):微網誌,一次只能輸入一四○個字母。
UGG雪地靴:有人夏天也穿。
Wii:連一向不愛遊戲的人也喜歡。
維基百科:大家的百科全書。
瑜珈:在明星帶動下日益普及。
YouTube:影片分享網站,連政治人物都不敢輕忽它。
資料來源:奇摩新聞

2009年11月22日 星期日

現代家庭的問題之四:家庭暴力的問題

Dear 111&117 baby~【現代家庭的問題之四:家庭暴力的問題】
我們上次上課提到了前面三個問題,因此這裡老師從這邊開始把一些相關的資料放上來,我們這裡先提家庭暴力。 (本篇紅字是考試常考的)
一、常見的家庭暴力方式:
  (1)父母對子女不當管教。
  (2)婚姻中對配偶施暴。婦女較可能成受害者。
二、解決的方法:
(1)法院運用公權力限制或禁止行使「親權」。
  親權定義:指父母對於未成年的子女,有
       1.保護及教養的權利
       2.懲戒權
       3.父母為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
(2)向法院聲請『保護令』
  保護令: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,保護令是法院核發的命令,可限制施暴者遠離受害者,保障被害人的權
益和安全。施暴者如果違反保護令的規定,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保護令的種類(補充):

1.禁制令1:禁止加害人對您或其他家人施暴。
2.禁制令2:禁止加害人打電話、寫信給您或其他騷擾您的行為。
3.遷出令:命令加害人遷出您或您們的處所。
4.遠離令:命令加害人不可以在您的住處、學校、上班地點或其他您經常出入的地方逗留守候。
5.暫時監護令:命令加害人交付子女給您,使您暫時擁有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。
6.暫時探視令:規定加害人探視未成年子女的方式或禁止加害人探視。
(3)提供婦幼保護專線113及安置機構

附上網路上別人拍的關於家暴的廣告,同學可上網看。



影片資料來源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rJhPC12nf7U&feature=related